一、漯河市环境保护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6个所属二级单位。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环境功能区划。
2、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省、市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政策意见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放量台账,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负责监督检查全市重点污染减排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运行、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及环保产业发展。
5、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负责全市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按规定审核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市范围内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机动车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7、指导、监督、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指导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
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实施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执行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申报重大环境保护课题,管理环境科技成果和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保护设备的质量监督、认证工作。
11、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利用外资项目。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6个所属二级单位。市财政核定供养编制人员205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142人。在职职工169人,退休人员36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环保厅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污染防治为主线,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底线,全面推进蓝天、碧水、乡村清洁等环保重大工程,确保“十三五”全省环保工作实现良好开端。以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以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法治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控、后果严惩,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力推进服务、法治、文化、廉洁“四型”环保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市场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漯河”。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5716.44万元,其中:结转结余691.80万元、财政拨款3599.6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64.00万元、专项收入280.00万元、政府间转移收入1081.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039.51万元,占1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6.44万元,占4.66%;商品服务支出76.53万元,占1.33%;项目支出4333.96万元,占75.81%。主要是项目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编制《漯河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漯河市处境河流断面水质异常情况涉水污染源追查机制》经费、开展大气污染解析研究工作经费、污染减排核查工作经费等。
需要说明的是,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10蒸吨以下锅炉拆改补助资金、2016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6年生态文明创建、12369-12345等案件查处工作经费、固体废物和辐射执法监察工作经费、6.5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经费、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费、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作经费、水质自动站运行经费、空气自动站运行经费等,参与分配的资金预算列入2016部门预算,执行时资金直接拨付相关单位。
2016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317.99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88.00万元,主要采购空气中VOC在线监测设备、固体废物和辐射监督监测专用设备。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一致。
2016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5.70万元,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控制接待标准,压缩了经费开支。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41.00万元,主要原因是推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保留量减少,削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2016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与上年一致。
附表1:部门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明细表(按功能分类)
附表3:部门2016年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附表4: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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