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规模小、污染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企业。为严厉打击“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4月16日,省环保厅督导组莅临我区,对我区“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取缔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在听取了我区关于“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取缔情况的简要汇报之后,深入现场一线对环境违法企业取缔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全面细致的进行排查。此次督导检查共涉及15家已取缔拆除违法小企业,经查,我区无一例应拆未拆、应取缔未取缔企业存在,督导组对我区违法小企业取缔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下一步,我区将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监管责任人,实行严格监管,同时,加大跟踪和督查频次,严防其出现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