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环〔2016〕19号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漯河市环保局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漯河市环保局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班子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3月16日
漯河市环保局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漯办〔2016〕1号)和漯河市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漯河市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治组〔2016〕2号)要求,结合市环保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漯河市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和整治全市环保系统在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治理范围
市环保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
三、治理重点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漯办〔2013〕10号)出台后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2012年机构编制核查出而未按照要求整改的问题和2015年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具体内容包括: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
(一)机构方面。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增(分)设内设机构,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不脱钩,机关、事业单位举办企业(公司),改革整合机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二)人员编制方面。超编制限额补充人员,进人程序不规范,擅自聘用临时人员,机关、事业、企业人员混编、混岗,各类人员在编在岗“吃空饷”(停薪留职人员、脱产学习逾期未归人员、长期病假人员、未经组织批准长期脱岗人员等,人员死亡、任职变动、调出调整、离退休变动后单位未办理编制、工资调整或核销手续,人员受党政纪处分、司法处理后单位未按照相关处理意见办理编制、工资调整或核销手续,单位或个人不符合条件领取遗属补助,单位擅自批准人员内退)等问题。
(三)职数及组织人事方面。擅自配备干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无职数(乱设置职务名称)配备干部,实任职务与备案职务不一致,擅自提高干部待遇,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在企业违规兼职,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三龄两历一身份”造假)等问题。
(四)其他违反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规定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2016年3月开始,9月上旬基本结束。
(一)单位自查(2016年3月底前)
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要严格对照专项治理内容,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工作开展全面排查,分类列出问题清单,填写相关表格。机构编制和人员方面的问题,要明确是2012年机构编制核查出来的未按照漯办〔2013〕10号整改到位的问题,或是漯办〔2013〕10号出台后新出现的问题。各单位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情况统计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4月10日前报局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专项办”督导验收一组审核,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迎接市专项治理督导验收组督导核查(2016年5月底前)
对各单位自查上报的问题是否全面、属实,市专项治理督导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座谈、汇总认定等方式开展督导核查,重点督导自查自纠“零报告”及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部门和单位。
(三)整改建制(2016年9月10前)
针对市督导验收组反馈的问题,按照漯办〔2013〕10号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等,报督导验收一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对2012年机构编制核查问题未按漯办〔2013〕10号整改到位的,要书面说明原因和进展情况,列入专项治理整改台账,继续整改落实。对于发现的各类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时限,分步实施,限期整改到位。要实行整改销号制,整改一条、上报一条、销号一条,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四)检查验收(2016年10月10日前)
各单位经自查整改,具备验收条件后,向局“专项办”申请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局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体有序推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和安排,明确时限、明确任务、明确要求,同步实施推进。治理工作期间,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每周五要将本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电子邮箱:lhhbdw@sina.com)。局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于每周一将上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专项办”和督导验收组。
(三)坚持原则,强化问责。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如期完成治理任务。要坚持原则,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态度不端正、不主动配合和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情况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1.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统计
表
2.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及配备情况统计表
3.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统计表
4.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信息统计表
5.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承办企业(公司)及兼职情况
统计表
6.漯河市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情况
统计表
7.单位需提供备查资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