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 生态环境部令第2号 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36500365体育在线投注_手机365体育网站经常打不开_365cam浏览器下载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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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部令第2号 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6 09:27:52   阅读数:12483

         《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18412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生态环境部部长 李干杰

        201852

          附件

        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已于201811日起施行,200312日国务院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经研究,现决定废止下列有关排污收费的1件规章和27件规范性文件。

          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

          《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2号,20071023日公布)

          二、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统一排污费征收稽查常用法律文书格式的通知(环办〔200819号,2008225日公布)

          2.关于征收污水废气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848号,2008428日公布)

          3.关于《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适用问题的复函(环函〔200872号,2008513日公布)

          4.关于矿山企业排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8246号,20081021日公布)

          5.关于向无照经营者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8286号,20081112日公布)

          6.关于停止征收水污染物超标排污费问题的复函(环函〔2008287号,20081112日公布)

          7.关于排污费征收稽查中排污量核定告知等问题的复函(环函〔200915号,2009115日公布)

          8.关于焦炭生产企业环境监管及排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9122号,200961日公布)

          9.关于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涉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9170号,2009720日公布)

          10.关于“十五小”征收排污费及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9285号,20091124日公布)

          11.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征收公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40号,20101011日公布)

          12.关于电厂脱硫海水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10254号,2010823日公布)

          13.关于辽宁省油气排污费征收及计算方法的复函(环函〔2010390号,20101220日公布)

          14.关于《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应缴纳排污费数额”具体应用问题的通知(环函〔201132号,2011222日公布)

          15.关于应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核定征收排污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53号,2011 53日公布)

          16.关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大肠菌群排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1161号,2011322日公布)

          17.关于地方法规对《水污染防治法》有关“应缴纳排污费数额”已有规定情况下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环函〔201176号,2011330日公布)

          18.关于火电机组脱硫海水排污费征收方式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11494号,201155日公布)

          19.关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直接排放污水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11188号,2011712日公布)

          20.关于水泥行业排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1342号,2013313日公布)

          21.关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13147号,201371日公布)

          22.关于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1480号,2014929日公布)

          23.关于执行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政策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环办〔201510号,2015130日公布)

          24.关于排污地与注册地不一致企业排污费核定征收主体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15136号,2015612日公布)

          25.关于追缴危险废物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15235号,2015921日公布)

          26.关于五项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环监函〔201614号,2016122日公布)

          27.关于明确排污费核算有关问题的复函(环环监函〔201654号,2016328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