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颍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24
反映情况:漯河市临颍县皇帝庙乡洪山庙村北边有一个垃圾中转站,在诉求人房屋后墙外,臭气难闻,不按时清理。诉求人要求搬迁。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6月13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13批D410000201806130024 号信访举报交办单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监管责任权限划分,第一时间向临颍县委、县政府下发督办通知(漯环督整办〔2018〕25号),临颍县立即成立了调查组,迅速进驻临颍县皇帝庙乡洪山庙村展开调查,经现场核查:群众所反应的问题基本属实,具体情况为:⑴群众反映的“漯河市临颍县皇帝庙乡洪山庙村北边有一个垃圾中转站”问题基本属实,实际上是一个垃圾堆放点,关于该垃圾堆放点,6月2日,洪山庙村专门召开村两委会及党员群众代表会进行讨论,洪山庙村原定计划建成一个垃圾收集池,在施工人员准备施工时,受到村民张要德、张会杰阻止,垃圾池未能建成,后来放置了两个垃圾中转箱,成为洪山庙村临时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专人清运。⑵群众反映的“在诉求人房屋后墙外”的问题基本属实,垃圾箱位置距诉求人房屋南外墙边界约30米左右,离其它居民的屋院约百米开外。⑶群众反映的“臭气难闻,不按时清理”的问题基本属实,虽然保洁人员定时清理垃圾,仍有部分村民将垃圾丢弃在垃圾箱外,加上天气炎热,致使臭气难闻。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群众反映的的问题,经案件专案组与当地村民协商,洪山庙村不再修建垃圾池,诉求人同意设置封闭式垃圾箱。下一步,皇帝庙乡洪山庙村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引导,做好对村民的解释说明,争取村民理解支持;加大乡村保洁力度,及时清运存放垃圾,做到不留存、不外露;加强对村民的环保宣传教育,增强村民环保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主动配合保洁员做好村里保洁工作。
问责情况:无
二、临颍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27
反映情况:杜曲镇王凤楼村北边,新建一个切割石片厂,手续不齐全,属杜曲镇政府非法征地,望尽快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6月13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13批D410000201806130027号信访举报交办单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监管责任权限划分,第一时间向临颍县委、县政府下发督办通知(漯环督整办〔2018〕25号),临颍县立即成立了由县环保局、杜曲镇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进驻杜曲镇王凤楼村展开调查,经现场核查:“切割石片厂”负责人郭建稳,是临颍县杜曲镇王凤楼村11组村民,租用本村村民郭红如(已故)家的宅基地房屋及院落(老宅基地),从事石片切割加工,将购买来的石料板材,用石片切割机加工成不同尺寸、各类用途石板(全石材橱柜、地板、楼梯踏步、飘窗等用途),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经核实:反映“杜曲镇王凤楼村北边,新建一个切割石片厂,手续不齐全,”情况属实;反映“属杜曲镇政府非法征地,”情况不属实,经国土部门确认,该切割石片厂所占用土地为宅基地,属村集体建设用地,不涉及镇政府非法征地。
处理及整改情况:“切割石片厂”负责人郭建稳,租赁本村村内他人住宅从事石板切割加工,噪声、粉尘及污水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其经营的石板切割加工厂对外自称“创新石材”,无任何合法手续,属于典型的“散乱污”企业,6月14日,杜曲镇人民政府组织环保、土地、工商、城建、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其依法取缔,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断水断电,目前已依法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杜曲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没有尽到所负责网格内环境污染综合管理责任的网格长郭长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没有尽到所负责网格内污染问题监督责任的监督员郭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没有尽到所负责网格内污染问题巡查责任的巡查员郭闯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创新石材厂”所在区域网格员郭建强行政记过处分。
漯河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