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119
反映情况:漯河市舞阳县烈士陵园斜对面金大地化肥厂,将废水压入地下污染地下水,晚上废气直排,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接到交办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舞阳县调查处理。舞阳县政府迅速行动,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书民任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朱暑光,县政府副县长张正凯、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何克东任副组长,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环保局、县工信办、县供电公司、舞泉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案领导小组,对举报问题进行全面调查,经调查,举报件所反映情况部分属实。⑴关于反映“金大地化肥厂将废水压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的问题,经查证,不属实。该公司生产废水主要为变换冷凝排水、气体压缩分离废水、联碱装置含氨废水、车间生活及其它污水等废水,这些废水经终端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又经DF、RO膜及绿色脱盐水深度处理后,重新进入联碱生产系统循环使用,在制盐生产工艺中,金大地公司从采卤站(盐井)采出的卤水,通过卤水管道送至制盐厂制盐,卤水经蒸发系统蒸发后的冷凝水,通过地下管道回注采卤站(盐井)用于溶解盐,重复使用,管道共4根,2根输送卤水,2根输送冷凝水,埋深分别位于地面下1.6米和3.7米左右,采用航天部下属的北京华创公司生产的PE钢骨架管道,管道设计压力1.6兆帕,实际生产压力0.5兆帕,日常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该企业把废水压入地下现象,制盐循环水设施、企业终端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防渗、防漏措施到位。近年来,市县环境监测站对金大地公司厂区及周边地下水取样分析,水质均正常,2018年6月19日,舞阳县环境监测站和河南省政院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对金大地公司厂区及周边地下水重新取样分析,地下水质均正常。综上所述,该公司生产过程虽然把水压入地下是为了重复利用,并没有将废水压入地下污染地下水情况。⑵关于反映“晚上废气直排,污染环境”问题。经调查,该公司燃煤锅炉外排废气经超低排放设施后排放,废气直排不属实;无组织氨气由于夜间员工工作疏忽、火车站台封闭不完全等原因,导致个别时段无组织氨扰民,情况属实。该公司共有130吨锅炉1台,160吨锅炉2台,240吨锅炉1台,2008年以来,该企业投资2270万元,配套建设了4套布袋除尘、2套电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设施和SNCR脱硝设施,2016年投资5600万元完成了4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公司锅炉废气总排放口安装有8套自动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实行第三方运营管理,经自动在线监测,外排废气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浓度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烟尘浓度≤10mg/m3,二氧化硫浓度≤35mg/m3,氮氧化物浓度 ≤50mg/m3)。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中排放的无组织氨,近年来,为了减少无组织氨的排放及影响,该公司先后投资1158.9万元,建设20套氨回收设施对厂区的无组织氨进行回收,安装84台高敏感氨报警器及时报警和处置。2017年5月,该公司又投资近600万元,对现有氨回收装置进行升级,将所有氨回收设施的排空管道合并引入深度治理系统,经再次吸收后排放,进一步降低了无组织氨对附近群众的影响。经现场调查,夜间个别时段无组织氨气出现扰民现象,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⑴生产系统遇到紧急情况,如设备跳闸停电出现母液系统泄露、含氨气体紧急放空等可能会造成短时间无组织气体排放;⑵厂区北侧站台存放的大量袋装氯化铵成品,多在夜间装车早上发车,由于站台库房封闭不完全,装车过程容易造成无组织氨随风飘出厂区;⑶夜间可能会出现个别员工工作不到位情况,对氨回收加水不及时,造成氨回收吸收水含氨浓度增大,氨气外逸。2018年6月16日晚、17日晚,舞阳县环境监测站、河南省政院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金大地厂界无组织氨进行监测,氨平均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排放标准。
处理及整改情况:日常监管过程中,环保部门对该企业实行明查、暗查、抽查相结合、重点时段驻厂监管的办法,每月不少于两次入厂进行现场监察,发现隐患立即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对环境违法行为严管重罚,针对金大地公司个别时段排放无组织氨行为,舞阳县环保局分别于2017年7月17日、2017年12月19日、2018年5月7日对金大地公司立案处罚,罚款金额共计7万元。6月19日上午,舞阳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书民,县政府副县长张正凯带领工信、环保、水利、舞泉镇等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到金大地现场督导调查核实,并召开县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安排,就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金大地环境污染问题,要求压实责任,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整改,尽快消除污染,根除污染隐患。⑴对企业存在无组织氨扰民问题,责令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抓紧推进整改落实,对管理方面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治理库房封闭和无组织氨回收,制订推进台帐,8月底前全面完成。⑵对金大地公司厂界无组织氨排放问题,舞阳县环保局立即开展监测,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立案,从重从快处理,并严肃追究公司相关负责人责任。⑶专案组对金大地公司整改情况实时跟踪,确保问题按时限、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整改到位。⑷舞阳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环保局、县工信办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严格监管,发现有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问责情况:无。
漯河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