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颍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38
反映情况:漯河市临颍县繁城镇南头付富彬养鸡场,投诉人认为第十批的公示结果距离500米以外,第十九批公示结果距离364米,投诉人认为第十批的信息是虚假的,政府部门监管失职,对公示结果不满意。投诉人认为反映情况属实,养鸡场应该搬迁或取缔。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件属实。⑴针对投诉人反映的“第十批的公示结果距离500米以外,第十九批公示结果距离364米,投诉人认为第十批的信息是虚假的,政府部门监管失职,对公示结果不满意”问题。调查组认为举报内容部分属实。第十批的公示距离500米以外,是当时工作人员目测评估的距离。第十九批公示的结果距离村边364米,距离村中心478米是利用GPRS定位测量的准确距离。⑵针对投诉人反映的“投诉人认为反映情况属实,养鸡场应该搬迁或取缔”问题,调查组认为投诉人反映养鸡场随意倾倒鸡粪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情况属实,经过养鸡场积极整改,养鸡场内部管理和周边环境大为改善,符合养殖业环保要求。关于投诉人认为“养鸡场应该搬迁或取缔”的问题,临颍县付富彬养鸡场位于临颍县繁城回族镇村镇规划的集中居住区之外,不属于禁养区,属于限养区。根据《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颍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的通知》(临政办〔2017〕41号)和《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颍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临政办〔2016〕77号)规定:限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要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零排放可以继续进行生产运营。因此,繁城回族镇政府对付富彬养鸡场应该搬迁或取缔的投诉意见不予支持。
处理及整改情况:临颍县将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排查治理行动,排查隐患,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同时繁城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监管,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二、临颍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70
反映情况:漯河市临颍县产业集聚区,有一家金百瑞彩印厂,白天不印刷晚上开机印刷,气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件属实。⑴举报人反映的“漯河市临颍县产业集聚区,有一家金百瑞彩印厂”问题,经查,属实。举报人所称金百瑞彩印厂为“河南金佰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临颍县产业集聚区临颍大道东段路北。⑵举报人反映的“金百瑞彩印厂白天不印刷晚上开机印刷,气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问题,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企业为降低成本(根据国家用电政策不同时段,不同电价)和响应环保政策降低VOCs的排放(上午8:00至下午17:00停止印刷工序)要求,对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并不是举报人所反映的那样企业白天不印刷晚上开机印刷。临颍县环保局分别于2016年7月18日和2017年6月14日对河南金佰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印刷工段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该公司位于临颍县产业集聚区临颍大道东段路北,南临临颍大道,北面东面均为农田,西侧为漯河御味坊食品有限公司,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南1000米处的北场村和东北950米处的辛庄村,在企业印刷机和UV光解装置同时运行且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会对最近的环境敏感点处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临颍县将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排查治理行动,排查隐患,进一步加强监管,杜绝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对确有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
问责情况:无。
漯河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