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要求,为做好漯河市2020-2022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经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现就漯河市2020-2022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评估技术审查和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漯河市2020-2022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评估技术审查和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单价:项目评估技术审查:1.35万元/个项目;项目验收:1.25万元/个项目)
(三)项目数量:1项
(四)项目完成时限:每年度省厅要求的工作时限内
(五)项目采购单位: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协助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制订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技术审查、验收工作规程及技术要求,自企业名单征集报送起,至验收存档完毕。明确各环节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要求,提高审核质量,促进全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绿色发展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奖惩制度,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二)协助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完成2020-2022年度漯河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项目评估技术审查和验收,并承担会务及相关费用。具体包括:在漯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漯河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预计44家,具体以每年度实际开展企业数量为准)清洁生产审核项目进行评估技术审查和验收时,负责安排会务并承担项目评估技术审查会和项目验收会的会务费。会务费包含车辆租赁、会议室租赁,与会专家和其他工作人员餐费、住宿费及差旅费,相关税务费用,咨询费(专家人数3-5名)等与项目评估技术审查及验收相关的一切费用。
(三)协助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承担会务及相关费用。包括:县(区)环保管理人员清洁生产审核管理业务培训、漯河市2020-2022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预计44家,具体以每年度实际开展企业数量为准)清洁生产审核内审员培训、咨询机构审核师培训等三个方面人员的培训会,负责参与人员、会议室租赁费、教师讲课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四)协助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漯河市清洁生产审核日常管理和工作调度,宣传推广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和典型经验,并承担交通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五)接受漯河市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和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的日常技术咨询服务。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效果跟踪调研。了解企业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后的实际效益及持续清洁生产成效,帮助企业解决持续清洁生产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提升漯河市企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
(六)及时总结2020-2022年度漯河市清洁生产审核管理经验,建立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库及项目档案库,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一企一档”工作,形成2020-2022年度漯河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表,汇总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成效,总结验收情况,提出企业绿色发展持续改善建议。
(七)统计汇总清洁生产审核相关数据,开展季度年度工作总结,建立档案。
(八)根据国家及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摸清全市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底数,完善全市清洁生产企业信息库。
三、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及《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中的标准及规范要求完成2020-2022年度漯河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评估技术审查及验收等相关工作并得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的认可。
四、投标资格要求:
(一)符合《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环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中的第十六条之规定。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采购项目特殊要求: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项目;
(七)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单位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前一个小时);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5月28日
六、提交投标资料地点: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5楼规划财务科(511房间)
七、开标时间:
以最后电话通知为准
八、开标地点:
漯河市泰山路北段59号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九、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5月22日 至 2020 年5月28日止。
十、联系事项
联 系 人:张晓迪
联系电话:(0395)2124287
(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费用)
发 布 人: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年5月22日
漯河市2020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