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9月9日1个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5-2123267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郾城区远洋胶粉厂年处理2.2万吨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报告书 | 漯河坤玉环保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袁黄村 | 漯环监审〔2020〕26号 |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9月9日1个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5-2123267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郾城区远洋胶粉厂年处理2.2万吨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报告书 | 漯河坤玉环保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袁黄村 | 漯环监审〔202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