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19年漯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综 述
2019年漯河市委、市政府持续将环境保护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为保障,聚焦聚力、精准突破,坚定不移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明显成效。
环境空气质量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评价因子: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评价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663-2013)。
一、主要污染物浓度
2019年,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35,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全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年均值为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均值为29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9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59微克/立方米,臭氧8小时为11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年均值为0.71微克/立方米。
二、优良天数
2019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8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50.4%。全年综合指数5.35,同比下降7.9%。
三、大气降水
2019年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6.33,与2018年相比基本持平。年内未发生酸雨。
水环境质量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评价因子为21项。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2019年,全市地表水水质级别由良好变为优,7个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全年Ⅰ-Ⅲ类水质断面7个,占100%,同比提高57.1%。水质评价结果为:澧河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级别为优;沙河、颍河、清潩河、汾河、三里河、唐江河、黑河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级别为良好。
与2018年相比,全市河流水质级别由良好变为优。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9年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澧河取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达标率继续保持为100%,水质级别为优。地下饮用水源地二水厂、三水厂各项指标的年均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全部达到饮用水标准要求。
三、地下水环境质量
2019年,漯河市城市地下水质量为良好,综合定性评价分值为2.13。
与上年相比,漯河市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保持良好。
声环境质量
2019年,漯河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级别为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级别为好;城市功能区噪声测点达标率为95.1%。
一、区域环境噪声
2019年,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2.8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与2018年同期相比下降2.1dB(A)。
二、道路交通噪声
2019年,漯河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9.7分贝,声环境质量级别为好,路段达标率为96.5%;与上年相比,噪声等效声级下降2.9分贝,声质量级别不变,路段达标率下降0.6个百分点。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2019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3.3752万吨、0.3131万吨、1.5958万吨、1.6400万吨,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8年削减 6.67% 、3.27% 、8.35%、6.24%,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总量削减任务。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