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的通知》(漯政办〔2020〕24号)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通知》(豫环办〔2020〕3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系列部署,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0年10月底前,生态环境领域基层部门要对照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标准指引,结合本级生态环境权责清单,编制完成本级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标准指引,发布于县区级政府门户网站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题显着位置,并部署落实公开内容。力争到2023年,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信息,不断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知情权需要,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各级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进一步加强基层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内容、流程、时限方式等,全面提高生态环境领域政条公开水平,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城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全覆盖,高效便捷获取信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基层部门(包括县、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态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管理。
四、基本原则
以标准为引领。以生态环境系统印发的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为引领,严格落实标准指引,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结合实际编制本地生态环境领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以需求为导向。紧贴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应公开尽公开,增强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方便群众使用监督。
以法规为准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编制本地标准目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
以官网为平台。充分发挥县区级政府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搞好平台内容建设,集中发布本级政府、乡镇(街道)政府生态环境领城基层政务公开专题,实现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功能。同时,利用微信微博等政务新煤体的优势,做好多渠道政务公开工作
五、公开事项
本指引所附《生态环境领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标准目录))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公共服务等5方面22类公开事项,明确了公开事项的名称、公开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对象和方式、构成了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基本框架。
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和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主管生态环境保护领城的行政机构或组织可以结合本地生态环境特点和工作实际,对《标准目录》进行细化调整、补充完善,不断拓展公开内容,根据工作需要拓宽公开渠道,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协调机制,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培训和业务交流,提升基层政务公开队伍能力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明确人员岗位和职责,确保该项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要加大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本地标准目录纳入领导干部和机关人员的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基层生态环境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三)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政府网站互动平台、公众开放日以及微信、微博等途径,加强与公众的交流沟通。及时解读重要政策,把信息发布、政策读解、回应关切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及时回应、释疑解惑,切实解决公众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
2021年7月22日
附件: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附 件
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 审批 | 1.受理环节: 受 理 情 况 公示 、 报 告 书(表)全本 2. 拟 决 定 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 3.决定环节: 环评批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影响评价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 或者变 更之日 起7 个 工作日内 | 市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2 | 排污许可 | 1.重点管理类项目申请前信息公开。 2.许可信息公开。 |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 许可生效之日起7日内 | 市生态环境部门 |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 √ | √ |
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3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1.受理环节: 受理通知书 2. 拟 决 定环节:向有关部门和专家征求意见、决定前公示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 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关于做好下放危 险废物经营许可审 批 工 作 的 通 知 》 | 自 该 信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 之 日 起7 个 工 作日内 | 市级生态环 境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准推送 □其他送 | √ | √ |
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4 | 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请 | 1.受理环节: 受理通知书 2. 拟 决 定 环 节:决定前公 示等 3.决定环节: 辐射安全许可 证信息公示 4.送达环节: 送达单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2.《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 3. 中共河南省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全 面 推 进 政 务 公开 工作的意见》 4.《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关 于 全 面 推 进 政 务公 开工作的意见〉实施 细则的通知》 | 政 府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 更 之 日 起 7 个 工 作 日 内 及 时 公 开 。 法 律 、 法 规 对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的 期 限 另 有 规 定 的 , 从 其 规定 | 市级生态环 境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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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5 | 1.受理环节: 受理通知书 2. 拟 决 定 环 节:决定前公 示等 3.决定环节: 辐射安全许可 证信息公示 4.送达环节: 送达单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2.《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 3. 中共河南省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全 面 推 进 政 务 公开 工作的意见》 4.《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关 于 全 面 推 进 政 务公 开工作的意见〉实施 细则的通知》 | 政 府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 更 之 日 起 7 个 工 作 日 内 及 时 公 开 。 法 律 、 法 规 对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的 期 限 另 有 规 定 的 , 从 其 规定 | 市级生态环 境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6 | 1.受理环节: 受理通知书 2. 拟 决 定 环 节:决定前公 示等 3.决定环节: 辐射安全许可 证信息公示 4.送达环节: 送达单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2.《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 3. 中共河南省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全 面 推 进 政 务 公开 工作的意见》 4.《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关 于 全 面 推 进 政 务公 开工作的意见〉实施 细则的通知》 | 政 府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 更 之 日 起 7 个 工 作 日 内 及 时 公 开 。 法 律 、 法 规 对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的 期 限 另 有 规 定 的 , 从 其 规定 | 市级生态环 境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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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7 | 1.受理环节: 受理通知书 2. 拟 决 定 环 节:决定前公 示等 3.决定环节: 辐射安全许可 证信息公示 4.送达环节: 送达单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2.《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 3. 中共河南省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全 面 推 进 政 务 公开 工作的意见》 4.《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关 于 全 面 推 进 政 务公 开工作的意见〉实施 细则的通知》 | 政 府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 更 之 日 起 7 个 工 作 日 内 及 时 公 开 。 法 律 、 法 规 对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的 期 限 另 有 规 定 的 , 从 其 规定 | 市级生态环 境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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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8 | 1.受理环节: 受理通知书 2. 拟 决 定 环 节:决定前公 示等 3.决定环节: 辐射安全许可 证信息公示 4.送达环节: 送达单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2.《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 3. 中共河南省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全 面 推 进 政 务 公开 工作的意见》 4.《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关 于 全 面 推 进 政 务公 开工作的意见〉实施 细则的通知》 | 政 府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 更 之 日 起 7 个 工 作 日 内 及 时 公 开 。 法 律 、 法 规 对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的 期 限 另 有 规 定 的 , 从 其 规定 | 市级生态环 境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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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9 | 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 | 1.受理环节: 受理通知书 2. 拟 决 定 环 节:决定前公 示等 3.决定环节: 辐射安全许可 证信息公示 4.送达环节: 送达单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2.《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 3. 中共河南省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全 面 推 进 政 务 公开 工作的意见》 4.《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关 于 全 面 推 进 政 务公 开工作的意见〉实施 细则的通知》 | 政 府 信 息 形 成 或 者 变 更 之 日 起 7 个 工 作 日 内 及 时 公 开 。 法 律 、 法 规 对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的 期 限 另 有 规 定 的 , 从 其 规定 | 市级生态环 境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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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0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 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自该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 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县级生态环 境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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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1 | 行政处罚流程 | 1、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3、 行政处罚执行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自该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 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县级生态环 境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广播电视□发布会/听证会□纸质媒体□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精准推送□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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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2 | 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自该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 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县级生态环 境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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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3 | 行政强制流程 | 1.查封、扣押清单 2.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3.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自该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 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县级生态环 境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广播电视□发布会/听证会□纸质媒体□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精准推送□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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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4 | 行政 命令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全文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自该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 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县级生态环 境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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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5 | 行政管理 | 行政 命令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全文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自该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 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县级生态环 境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6 | 行政检查 | 1.运行环节: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事后监管。 2.责任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 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7 | 其他行政职能 |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 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 自该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 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 | 县级生态环 境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8 | 公共服务事项 |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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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9 |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 公开重点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及处理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准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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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20 | 污染源监督监测 |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环发(2013)81号)、《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每印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 自 该 信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 之 日 起20 个 工 作日内 | 县级生态环 境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21 | 污染源信息发布 | 重点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等信息 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监管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 该 信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 之 日 起20 个 工 作日内 | 县级生态环 境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一项,如有其它方式请自行添加)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22 | 生态环境统计报告 | 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环境统计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8号)、《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号) | 自 该 信息 形成 或 者 变 更 之 日 起20 个 工 作日内 | 县级生态环 境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