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监督检查科。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电话:0395-2396618 通讯地址:漯河市泰山路北段59号(46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漯河市中心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中心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 | 报告表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院区内3号病房楼1楼及16楼 | 为了进一步加强技术力量,医院拟在3号病房楼1楼及16楼新建DSA机房及其控制室,新购3台医用血管X射线造影系统(简称“DSA”),开展介入诊疗工作。 | (一)射线装置在非工作状态下不产生射线,正常工作情况下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废渣、废气;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计建造,场所门外设置醒目的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辐射防护用品。(二)辐射防护: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 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