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河南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发放正式排污许可证,有效期3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347吨/年,排放浓度≤150毫克/升;氨氮排放量≤0.073吨/年,排放浓度≤25毫克/升;氟化物排放浓度≤10毫克/升;氮氧化物排放量≤5.887吨/年,排放浓度≤240毫克/立方米。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总量控制科。公示期为2017年1月20日-2017年1月26日。
电话(传真):0395-2927678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