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6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2123267 通讯地址:漯河市泰山北路5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奥凯医药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报告书 | 河南绿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舞阳县产业集聚区南环路与创业路东北角 | 新建年产300吨2-甲基-4-氯-3-烟酰胺乙酸乙酯中间体、200吨2,5-二氯-4-溴丙氧基-苯基-3-(2,6-二氯苯甲基)脲中间体 |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产排水、真空泵排水、地面冲洗排水等。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蒸发除盐+ECO催化氧化+ZVI催化还原氧化+生化调节池+厌氧池+两级A/O池+二沉池”工艺,废水经处理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和舞阳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后,由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舞阳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入三里河。 废气:工艺采用“分质两级冷凝(盐水冷凝)”+“水喷淋+碱喷淋+除雾器+高纤维活性炭双罐(吸附/脱附)+25m排气筒P1”末端处理工艺;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15m排气筒P2”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经加盖密闭后,通过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P3”排放;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P4排放。颗粒物、氯化氢、氯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医药中间体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含污水处理站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和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排放建议值中的较严值;甲醇、丙酮执行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排放建议值;企业食堂执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除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污水处理站”排放浓度要求。项目工艺废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噪声: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车间的机械设备,设备噪声源主要为离心机、风机等。本工程设备噪声采取针对性的隔声、消声及减振等降噪措施后,使得设备噪声有了明显降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污泥、脱附溶剂、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废液等。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经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理。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表示异议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