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批 | D2HA202105070066 | 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老官田村九组,漯河市滩派板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粉尘落入下水道,随着废水外排,流入村边河沟内;生产设备数量与环评报告上的数量不符,生产过程中不关门,粉尘都飘到其他车间。 | 郾城区 | 大气、水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漯河市滩派板材有限公司”实际名称为“漯河市潘派板材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反映“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的问题,经核查,问题属实。该公司主要生产PVC塑钢板材,主要生产原材料为聚氯乙烯树脂、碳酸钙粉等微颗粒粉状物,生产及物料搬运过程中易产生粉尘,会导致车间积尘,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进行生产,正在停产整改中。 (二)关于反映“粉尘落入下水道”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5月8日,区专案组现场对该公司核查时,发现因该公司正在提升整改期间,部分片状生产原料临时堆放于车间西侧外雨水沟旁,原料包装袋有破损导致散落片状生产原料落入雨水沟,片状原料散落现象仅限于堆放位置。 (三)关于反映“废水外排、流入村边河沟内”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通过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工艺流程,该公司生产过程使用水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该公司自建有10米长4米深3.6米的冷却水循环池,冷却水不外排;厂区排水沟渠为整个园区雨水排放渠道,厂区雨水流向厂区西侧自然沟渠,最终聚集在附近一处自然坑塘内。 (四)关于反映“生产设备数量与环评报告上的数量不符”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因该公司处于提升整改期间,在环评要求的框架内更换生产设备及自动化供料系统,其中多出一台小型智能化自动称重配比机和一台更换下来的小型磨粉机未移出车间。该企业环评建设要求锥形双螺杆塑料挤出机15台、塑料挤出机13台、搅拌机3台、破碎机1台、磨粉机2台,现场实际建设锥形双螺杆塑料挤出机15台,13台塑料挤出机未建设,少于环评要求;放置磨粉机3台,经调查其中一台小型磨粉机闲置于车间西北角,未接通电源。 (五)关于“生产过程中不关门、粉尘都飘到其他车间”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老官田村九组北地七月花烟叶种植基地院内共有两家企业,另外一家名为郾城区腾隆塑料制品厂,两家厂房对门间隔20米,经走访调查腾隆塑料制品厂负责人,两家企业建厂两年以来从未发生过有粉尘飘入到对方车间内的情况发生。 | 部分属实 | 按照前期整改方案时间要求,预计于2021年6月20日完成整改工作。为及时快速完成中央环保督查交办问题工作,经漯河市郾城区多次现场督导帮扶,6月4日该公司的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比预计时间提前16天,主要情况如下: (一)关于“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问题,该企业主要完成以下整改:一是对生产车间进行密闭,将生产车间顶部换气风球孔进行了封闭性处理;二是对生产车间上料系统进行全自动化提标改造,把人工上料设备更换为全自动上料设施,减少了人工上料时产生的粉尘;三是对产污单元(如磨粉机等设备)进行二次封闭,并安装条轮针刺毯布袋式除尘器,定期进行清理回收物料;四是对破碎机工作车间进行二次封闭,改为大间套小间工作环境,升级除尘设施,加大处除尘收集罩,笼罩式收集粉尘,减少粉尘外泄。整改完成后,经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检测,除尘效果良好。 (二)关于“粉尘落入下水道”问题,5月8日现场核查时,经专案组现场指导,该企业已将堆放于车间西侧外雨水沟旁的物料全部搬运入库,并对散落在雨水沟内的物料进行彻底清理。 (三)关于“生产设备数量与环评报告上的数量不符”问题,5月9日该公司已将更换下来的磨粉机移出生产车间;多出一台小型智能化自动称重配比机,是该企业为了不使用人工称重配比原料,减少人工上料时粉尘的产生,升级为智能化自动称重配比机,属于减少产污环节的技术整改。 | 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