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漯河鸿鑫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废弃动植物油脂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布,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回收处理废弃动植物油脂5000吨项目
建设单位:漯河鸿鑫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漯河鸿鑫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址位于漯河市临颍县城关镇新城路南段漯河源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西南30米处。项目租赁现有厂房500平方米,收集餐饮行业及食品行业废弃动植物油脂,经入罐、加热、分离等工艺处理废弃动植物油脂,项目处理规模为年回收处理5000吨废弃动植物油脂。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漯河鸿鑫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7639500558
邮箱:969005773@qq.com
通讯地址:临颍县城关镇新城路南段漯河源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西南30米处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395-3620223
邮箱:lhhp@vip.163.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昌建金融大厦1201室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登录上述网址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参与到“漯河鸿鑫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废弃动植物油脂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公示期间,公众有任何意见、问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漯河鸿鑫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