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6]187号)有关规定,我局现对漯河市牧月油脂有限公司、河南永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舞阳益源饮品有限公司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22日-2017年3月1日。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有效期为5年,从公示结束次日计起。
排污权基准标准价格:化学需氧量4500元/吨;氨氮9000元/吨;二氧化硫4900元/吨;氮氧化物5000元/吨。
漯河市牧月油脂有限公司申请有偿使用总量:化学需氧量0.21吨;氨氮0.038吨;二氧化硫0.0244吨;氮氧化物0.762吨。 根据核算,公司应当交纳有偿使用费合计为:伍仟贰佰壹拾陆元伍角陆分。(¥5216.56)。
河南永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有偿使用总量:化学需氧量0.33吨;氨氮0.02吨;二氧化硫0.396吨;氮氧化物3.705吨。 根据核算,公司应当交纳有偿使用费合计为:贰万贰仟壹佰叁拾零元肆角零分。(¥22130.40)。
舞阳益源饮品有限公司申请有偿使用总量:化学需氧量0.201吨;氨氮0.015吨;二氧化硫0.05184吨;氮氧化物0.50688吨。 根据核算,公司应当交纳有偿使用费合计为:叁仟捌佰贰拾柒元玖角贰分。(¥3827.92)。
为保证此次收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总量控制科。电话(传真):0395-2927678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