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漯河华信冶金设备有限公司换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3年。各污染物排污种类及控制要求:COD排放总量<0.26吨/年,排放浓度<150毫克/升;氨氮排放总量<0.04吨/年,排放浓度<25毫克/升。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总量控制科。公示期为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5日。
电话(传真):0395-2927678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31日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漯河华信冶金设备有限公司换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3年。各污染物排污种类及控制要求:COD排放总量<0.26吨/年,排放浓度<150毫克/升;氨氮排放总量<0.04吨/年,排放浓度<25毫克/升。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总量控制科。公示期为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5日。
电话(传真):0395-2927678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