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9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2123267 通讯地址:漯河市泰山北路5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博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个塑料瓶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江苏咏佳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姬石镇陈庄村村西 | 该项目总投资20万元,该项目占地面积80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办公室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100万个塑料瓶。 | 废水:运营期冷却水用于厂区绿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均不外排。 废气:主要为注塑、吹塑产生的有机气体。经集气罩收集至1套“UV光解+低温等离子一体机”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收集后,收集后作为原材料返回至注塑工序再利用,不外排。 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UV灯管暂存危险固废间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营运期各设备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并经过一定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