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是核心条款) 在用重型柴油车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 在本市注册登记或者使用的重型柴油车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车载排放诊断系统,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并保持正常使用。 运输企业主要是重型柴油车,进一步加强对重型柴油车的管理,污染控制装置都有(车用尿素),目前,全市有6931辆重型柴油车已经安装使用车在排放诊断系统,仍有11000多辆重型柴油车没有安装车在排放诊断系统;工作推进难度是:一是部分车主担心加装在排放诊断系统会对车辆性能造成不良影响对安装持观望态度,二是部分车主存在抵触情绪,不想车辆排放被实时监控,害怕对车辆运营存在影响,不愿安装;三是部分车主未充分了解补贴政策,如安装后未联网或安装后设备未运行等原因,不符合补贴领取标准未及时领取补贴资金,觉得补贴申请办理程序繁琐而不愿意安装。 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环保标牌管理,目前全市一万多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只有3000多编码登记,需要做的还很多。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规范管理,简化登记流程,增强服务意识,健全帮扶机制,做好协调沟通,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编码登记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媒体,多项举措宣传排放污染损害及帮扶政策,使公众多渠道了解相关政策规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理解、支持的氛围,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风险,助推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高效完成,降低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车排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