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0月22日1个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5-2123267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漯河鸿鑫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废弃动植物油脂5000吨项目 | 报告书 |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临颍县城关镇新城路南段漯河源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西南30米处 | 漯环监审〔2021〕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