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农机械管理总站(漯河市农业机械管局),是市政府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机构。根据市政府授权,承担全市农业机械化的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农机械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农机管理办法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参与研究制定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意见;负责制定农机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农机产业化、农业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机化项目。
(三)研究提出农机机械化的重要技术措施;组织农机机械化科技攻关,关键机具设备的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机械产品的试验、鉴定、技术检测工作。
(五)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注册登记、核发牌证、安全技术检验及农机操作人员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年度审验工作;负责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安全检查;拟定农机安全监理办法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六)研究制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规范、指导农机作业市场。
(七)指导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农机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负责农机教育和农民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八)指导农机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收集、预测并发布有关农机行业的信息。
(九)参与农机用油的供应、优惠政策的协调和市场监督工作,指导农机节油工作;研究提出农用救灾柴油和补贴资金的分配意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负责总站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监督农机事业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