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畜牧局
关于印发《漯河市2022年夏季畜产品质量
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畜牧局、源汇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漯河市2022年夏季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30日
漯河市2022年夏季畜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夏季是食品安全事件易发多发高发的季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二十大胜利召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针对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强化执法检查,深挖根源,狠抓重点对象、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养殖场户的安全用药教育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兽药休药期制度,着力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养殖、屠宰、销售为主要环节、牛羊为重点品种,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
主要措施:一是对牛羊养殖场户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养殖环节添加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二是在牛羊养殖生产区和消费重点地区,对牛羊养殖场、屠宰厂(场)和活畜交易市场进行“瘦肉精”监测排查。三是落实好检打联动、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跟踪、追溯和查处,持续保持“瘦肉精”整治高压态势。(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牵头负责,饲料科、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畜牧兽医执法大队、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外埠入漯畜产品查验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兽用抗菌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大县和禽蛋中违规用药为重点,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兽药标签说明书夸大适应症或用法用量增加靶动物、不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将原料药销售给养殖者、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产蛋期不按规定用药、不执行休药期规定、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措施:一是严管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以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严格核查兽用抗菌药原料和质量检验情况,严格核对批准生产产品与原料药品种对应情况,严肃查处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二是规范兽用抗菌药使用。以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大县为重点,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督导落实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严格核查用药记录,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使用知识和用药原则,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行动,提高养殖者对抗菌药残留超标和耐药性危害的认识以及安全用药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兽药非法添加、隐性添加和使用原料药、禁用药物、假兽药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蛋禽用药专项检查。以蛋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大县为重点,加强养殖场监督检查,强化禽蛋中兽药残留检测,督促落实蛋禽用药要求,产蛋期规范使用兽药,对监督检查发现未遵守休药期规定、产蛋期违规用药,或禽蛋兽药残留检测超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动物防疫检疫与兽医医政药政科牵头负责,畜牧兽医执法大队、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相关单位参加)
(三)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城乡结合部、私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等私宰易发区和多发区为重点区域,以中小生猪屠宰厂(场)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屠宰环节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维护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措施:一是对生猪屠宰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生猪屠宰厂(场)设立条件、动物防疫条件、安全生应以及影响质量安全、动物防疫、安全生产的主要设施设备运行、法规规范执行、检验检测、畜禽屠宰管理系统运行操作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屠宰厂(场)猪肉样品进行监督抽检。二是打击私屠滥宰、逃避检疫等违法行为。对小型屠宰场所在地、城乡接合部、交通要道周边、私屠滥宰多发区域等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地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执法检查和办案力度,对逃避检疫、私屠滥宰、私自收购病死猪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快处置。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畜牧兽医执法大队、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相关单位参加)
三、时间安排
2022年5月31日至8月31日。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提高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认识,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要强化“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工作理念,积极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查处解决。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印发具体的行动方案,将目标、重点、任务、措施进一步细化、实化,切实提高整治工作的可操作性。
(二)加强协调配合。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强化问题发现、监管和预警通报。市局内部要按照要求,行业管理、综合执法、技术支撑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开展整治行动。
(三)实行挂牌督办。严格落实《漯河市食品安全隐患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强化履职检查、联合督查、跟踪督办,对发现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逐一销账。对行动不力的,将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着重宣传整治行动措施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群众听取意见,打开大门接受监督,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社会共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及时报送信息。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报送机制,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收集信息,各专项整治牵头科室每月25日前报送活动统计表(附件1)、活动总结和活动照片,畜牧兽医执法大队每月25日前报送挂牌督办汇总表(附件2)和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附件3),动态报送新增的挂牌督办事项。(联系电话:0395‒5759159,邮箱:lhxmjzgk@163.com。)
附件:1、2022年5—XX月份夏季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活动统计表
2、2022年5—XX月份夏季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发现问题挂牌督办汇总表
3、2022年5—XX月份夏季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2年5—XX月份夏季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统计表
专项行动 | 检查情况 | 开展检测情况 | 宣传培训情况 |
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家次)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风险监测数量(批次) | 风险监测不合格数量(批次) | 监督抽查数量(批次) | 监督抽查不合格数量(批次) | 媒体宣传(次) | 发放宣传材料(份) | 指导培训 (场次) | 指导培训 (人次) |
“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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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用抗菌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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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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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由牵头科室按月报送,2022年6、7、8月25日前报送截至目前的统计数据。
附件2
2022年5—XX月份夏季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挂牌督办汇总表
编号 | 县区 | 企业名称 | 问题描述 | 发现时间 | 发现方式 | 督办进展 | 是否摘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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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汇总表由畜牧兽医执法大队6、7、8月25日前报送,但新增挂牌督办事项要在挂牌第一时间报送。
2.此表问题编号固定,每次报送前按照最新情况更新后整体报送。
附件3
2022年5—XX月份夏季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
案件类型 | 行政执法案件 |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
| 立案件数 | 办结件数 | 涉案金额 (万元) | 处罚金额(万元) | 立案件数 | 办结件数 | 涉案金额(万元) | 处罚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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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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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用抗菌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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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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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此表由畜牧兽医执法大队6、7、8月25日前报送截至目前的案件统计数据。
2. 每月的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请随此表同时报送详细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