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漯)应急罚[2022]7 号】
发布日期:2022-08-26 09:23:06
信息来源:admin
被处罚人 | 漯河市诚誉石化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3MA3XE9G80G |
案件名称 | 漯河市诚誉石化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漯)应急罚[2022]7 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2-6-23 |
处罚结果 | 处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罚款 |
处罚事由 | 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 |
处罚依据 | 该单位违反了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