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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漯河市安监局“阳光党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8-06 09:02:10 信息来源:admin

        漯河市安监局“阳光党务”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建设“阳光党务”、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河南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共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2018年“阳光漯河”建设的意见》精神,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务公开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着力建设“阳光党务”,切实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为推进“四城同建”、落实新时代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以漯河更加精彩助推中原更加出彩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阳光党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阳光党务”放到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到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造性,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3.坚持积极稳妥。注重“阳光党务”与“阳光政务”的衔接联动,统筹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务求实效。

        4.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阳光党务”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増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阳光党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程序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实现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凡是应当公开的事项,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形成制度完备、内容健全、责任明确的“阳光党务”工作体系,让人民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公开内容和范围

        (一)公开内容。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建设以及党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党务公开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

        党组应当根据党务公开范围和内容,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加强对本系统党务公开目录编制的指导并根据职责任务要求动态调整。党组应当重点公开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等情况,注重公开上级党组织决议和工作部署的实际成效,党务公开目录应当报党的上一级组织备案,并按照规定在党内或者向社会公开。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1)学习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及落实情况;

        3)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4)领导班子分工、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组织立、部选任、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创先争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组织生活会、保章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年度考核评价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

        5)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情况,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决生产生活买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二)公开范围。党组应当根据党务与党员和群众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

        1.各科室、监察大队的党务,在本系统公开;

        2.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党务,向社会公开;

        3.涉及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义务权利,需要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在党内公开

        4.涉及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对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

        三、公开程序和方式

        (-)公开程序。凡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1.提出。按照谁承办谁提出的原则,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党务公开方案,拟订公开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2.审核。“阳光党务”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保密审查,并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3.审批。党组织依照职权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4.实施“阳光党务”领导小组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党务公开。党务公开时限应当与公开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原则上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长期公开,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阶段性、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动态性、临时性、紧急性工作即时公开。

        (二)公开方式。应当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以因地制宜、简便高效为原则,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有效公开。

        1.在党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汇编)文件、编发简报、部教育培训、在党员活动室以及局域网发市等方式进行公开。

        2.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党的媒体发布。充分发挥新兴体和其他公开载体作用,注重运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官方网站平台和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进行发布。应当建立和完善党组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建立例行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重要党务信息。

        推动“阳光党务”与“阳光政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统筹使用各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3.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不断拓展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探索建立党员旁听党会议制度。

        四、工作步骤

        (一)精心谋划部署(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各科室、监察大队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阳光党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等事宜。

        )制定目录清单(2018年1010日前完成)。各科室、监察大队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杭理公开内容、公开范围、责任主体、公开方式等要素,对照编制“阳光党务”目录清单,报送至局“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及时公开信息(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利用网站、手机AP)、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将“阳光党务”目录清单在网上全面公开。同时,按照线上线下同步公开要求,在显要位置建设线下公开栏,方便党员群众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要加强“阳光党务”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运行、信息共享等相关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公开和监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五、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阳光党务”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党组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把“阳光党务”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到位。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办公室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做好参谋建议、业务指导、宣传培训、督导检查工作,确保“阳光党务”建设扎实有效推进。

        (二)严格考核评估。党组要健全完善考核办法,将“阳光党务”工作纳入科室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细化工作标准,层层传导压力。要适时向有关党员和群众通报“阳光党务”工作情况,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三)严格督查问责。建立健全“阳光党务”工作督查机制,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督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进行整改,对违反规定、不履行责任并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018年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