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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漯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漯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特色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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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审批流程,接受群众监督
        发布时间:2013-08-13   点击量:1080444    作者:网站管理员   分享到: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一)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事项名称 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审批项目 事项序号 1
        子项名称   子项序号  
        事项性质(许可、非许可、服务) 许可 事项类别 上报件
        受理单位 市人防办 受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部门 工程科
        是否联合审批 联合审批部门 市人大法工委、市监察局、市渎职局、发改委、建委、规划、房管、法制办、财政局
        是否踏勘 是否审图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申请条件 符合人防法律法规,均可办理。
        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修建人防工程的请示  (原件1份) 2、发改委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土地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许可证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定位图  (原件2份) 5、市规划联席会会议纪要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6、建设项目地质勘查报告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7、建设项目施工图纸   (原件1份)
        办理程序 行政相对人申请→窗口受理→市人防办初审→报省人防办审批→人防窗口发证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联系人姓名 柏永磊 所在部门 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 3177021 联系人电话 2953088
        备  注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一览表(二)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事项名称 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审批项目 事项 序号 1 办理 时限 上报件
        子项名称   子项 序号  
        所需填写表格名称  
        审 批 步 骤 申 请 阶 段 环节名称 窗口受理
        办理部门 人防办窗口(行政审批科)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A岗  张  波    窗口工作人员 B岗  柏永磊    窗口负责人
        办理时限 0.5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受理、审核申报资料
        审核阶段 环节名称1 技术核定、初审意见
        办理部门 行政审批科
        办理人及职务 刘丽、侯丹  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技术核定、初审意见
        环节名称2 领导审核 
        办理部门 相关领导  
        办理人及职务 王志民 主任 杨洪涛 副主任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签批   
        审批阶段 环节名称 省人防办报批
        办理部门 行政审批科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刘建华 科长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去省人防办报批
        告知阶段 环节名称 办结发文
        办理部门 人防办窗口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A岗  张波     窗口工作人员 B岗  柏永磊   窗口负责人
        办理时限 0.5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办结发文并告知
        备   注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一)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事项名称 易地建设审批项目 事项序号 2
        子项名称   子项序号  
        事项性质(许可、非许可、服务) 许可 事项类别 上报件
        受理单位 市人防办 受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部门 工程科
        是否联合审批 联合审批部门 市人大法工委、市监察局、市渎职局、发改委、建委、规划、房管、法制办、财政局
        是否踏勘 是否审图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申请条件 符合人防法律法规,均可办理。
        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易地建设申请  (原件1份) 2、发改委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土地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许可证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定位图  (原件2份) 5、市规划联席会会议纪要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6、建设项目地质勘查报告  (原件1份) 7、建设项目施工图纸  (原件1份) 8、易地建设地质条件说明  (原件1份)
        办理程序 行政相对人申请→窗口受理→市人防办初审→缴纳易地建设费→行政审批科科长签字→分管副主任签字→主任签字→报省人防办审批
        收费依据 豫计收费〔2003〕1178号、豫防办〔2009〕100号
        收费标准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含桩基)埋置深度超过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不少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1500元/平方米; 2、新建除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新建民用建筑,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不少于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6级防空地下室,按建筑总面积的2%计算,1500元/平方米; 3、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人防重点城市的新建(包括翻新)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缴费面积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核算,标准为1000元/平方米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上报4个工作日,批复后1个工作日
        联系人姓名 柏永磊 所在部门 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 3177021 联系人电话 2953088
        备  注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一览表(二)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事项名称 易地建设审批项目 事项 序号 2 办理 时限 上报件
        子项名称   子项 序号  
        所需填写表格名称  
        审 批 步 骤 申 请 阶 段 环节名称 受理审查
        办理部门 市人防办窗口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A岗  张  波   窗口工作人员 B岗  柏永磊   窗口负责人
        办理时限 0.5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受理、审核申报材料
        审核阶段 环节名称1 技术核定、初审意见、缴纳易地建设费
        办理部门 行政审批科
        办理人及职务 刘丽、侯丹 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技术核定、初审意见、缴纳易地建设费
        环节名称2 领导审核
        办理部门 相关领导
        办理人及职务 王志民 主任 杨洪涛 副主任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签批上报
        审批阶段 环节名称 上报省人防办审批
        办理部门 行政审批科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刘建华  科长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去省人防办报批
        告知阶段 环节名称 办结发文
        办理部门 人防办窗口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A岗  张  波   窗口工作人员  B岗  柏永磊   窗口负责人
        办理时限 0.5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办结发证
        备   注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一)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事项名称 民用建筑结合修建防空工程设计文件审核项目 事项序号 3
        子项名称   子项序号  
        事项性质(许可、非许可、服务) 许可 事项类别 上报件
        受理单位 市人防办 受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部门 工程科
        是否联合审批 联合审批部门
        是否踏勘 是否审图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法律依据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人民防空工作建设管理规定》第八章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
        申请条件 符合人防法律法规,均可办理。  
        申报材料 1、项目地质勘查报告  (原件1份) 2、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核定书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人防图纸审查初审表  (原件1份) 4、规划平面定位图  (原件2份)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市人防办初审→设计图纸→报省人防办审批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上报3个工作日,批复后1个工作日送达
        联系人姓名 柏永磊 所在部门 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 3177021 联系人电话 2953088
        备  注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一览表(二)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事项名称 民用建筑结合修建防空工程设计文件审核项目 事项 序号 3 办理 时限 上报件
        子项名称   子项 序号  
        所需填写表格名称  
        审 批 步 骤 申 请 阶 段 环节名称 受理审查
        办理部门 市人防办窗口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A岗  张  波   窗口工作人员    B岗  柏永磊   窗口负责人
        办理时限 0.5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受理、审核申报材料
        审核阶段 环节名称1 人防施工图纸设计
        办理部门 行政审批科
        办理人及职务 侯丹   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人防施工图纸设计
        环节名称2 施工图审查
        办理部门 行政审批科
        办理人及职务 刘建华   科长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施工图审查
        审批阶段 环节名称 省人防办审批
        办理部门 行政审批科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刘建华   科长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出具审查表及批准书,图纸资料存档
        告知阶段 环节名称 办结发证
        办理部门 人防办窗口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张波     A岗 柏永磊   B岗
        办理时限 0.5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办结发证
        备   注 (原即办件,变为上报件)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一)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事项名称 拆除、迁移、报废人防工程及人防通信、警报设施许可项目 事项序号 4
        子项名称   子项序号  
        事项性质(许可、非许可、服务) 许可 事项类别 承诺件
        受理单位 市人防办 受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部门 工程科
        是否联合审批 联合审批部门
        是否踏勘 是否审图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条件 符合人防法律法规,均可办理。  
        申报材料 1、拆除人防设施申请  (原件1份) 2、人防工程勘测报告  (原件1份)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填写申请表→对需拆除的人防设施现场勘测评定→补建或缴纳相应的费用
        收费依据 豫计收费〔2003〕1178号、豫防办〔2009〕100号
        收费标准 1、补建项目不收费 2、人防设施拆除,按拆除设施总造价足额缴纳补建费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联系人姓名 柏永磊 所在部门 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 3177021 联系人电话 2953088
        备  注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一览表(二)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事项名称 拆除、迁移、报废人防工程及人防通信、警报设施许可项目 事项 序号 4 办理 时限 5个工作日
        子项名称   子项 序号  
        所需填写表格名称  
        审 批 步 骤 申 请 阶 段 环节名称 受理审查
        办理部门 市人防办窗口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A岗  张  波   窗口工作人员   B岗  柏永磊   窗口负责人
        办理时限 0.5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受理、审核申报材料
        审核阶段 环节名称1 人防设施现场勘测评定
        办理部门 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办理人及职务 王喜正   科长
        办理时限 0.5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人防设施现场勘测评定
        环节名称2 补建或缴纳相应的费用
        办理部门 行政审批科、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办理人及职务 刘建华 科长    王喜正  科长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补建或缴纳相应的费用
        审批阶段 环节名称 领导审核
        办理部门 相关领导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王志民 主任 杨洪涛 副主任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签批
        告知阶段 环节名称 办结发证
        办理部门 人防办窗口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A岗  张  波   窗口工作人员    B岗  柏永磊   窗口负责人
        办理时限 0.5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办结发证
        备   注 (原即办件,变为上报件)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一)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事项名称 平时使用公用人防工程审批项目 事项序号 5
        子项名称   子项序号  
        事项性质(许可、非许可、服务) 许可 事项类别 承诺件
        受理单位 市人防办 受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部门 工程科
        是否联合审批 联合审批部门
        是否踏勘 是否审图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七条
        申请条件 符合人防法律法规,均可办理。  
        申报材料 1、使用申请书  (原件1份) 2、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证件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人民防空工程基本情况登记表》 (原件一式3份) 4、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原件一式2份) 5、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原件一式2份)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填写《人防工程使用申请表》→办理立约手续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联系人姓名 柏永磊 所在部门 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 3177021 联系人电话 2953088
        备  注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一览表(二)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事项名称 平时使用公用人防工程审批项目 事项 序号 5 办理 时限 5个工作日
        子项名称   子项 序号  
        所需填写表格名称  
        审 批 步 骤 申 请 阶 段 环节名称 受理审查
        办理部门 市人防办窗口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A岗  张  波    窗口工作人员 B岗  柏永磊    窗口负责人
        办理时限 0.5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受理、审核申报材料
        审核阶段 环节名称1 填写《人防工程使用申请表》
        办理部门 平战结合管理中心
        办理人及职务 张晓东  科长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填写《人防工程使用申请表》
        环节名称2 办理立约手续
        办理部门 平战结合管理中心
        办理人及职务 张晓东   科长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办理立约手续
        审批阶段 环节名称 领导审核
        办理部门 相关领导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王志民 主任 杨洪涛 副主任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签批
        告知阶段 环节名称 办结发证
        办理部门 人防办窗口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A岗   张波     窗口工作人员 B岗   柏永磊   窗口负责人
        办理时限 0.5个工作日
        办理内容 办结发证
        备   注 原即办件,变承诺件

        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及易地建设审批办理流程

        一、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
        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修建人防工程的请示  (原件1份)2.发改委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3.土地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许可证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4.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定位图  (原件2份)5.市规划联席会会议纪要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6.建设项目地质勘查报告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7.建设项目施工图纸   (原件1份)
        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行政审批服务科技术核定、初审意见--领导审核--省人防办报批--办结发文并告知
        二、易地建设审批项目
        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易地建设申请,原件1份;2.发改委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3.土地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许可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4.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定位图,原件2份;5.市规划联席会会议纪要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6.建设项目地质勘查报告,原件1份;7.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原件1份;8.易地建设地质条件说明,原件1份。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审查材料--行政审批服务科技术核定、初审意见、缴纳易地建设费--领导审核--上报省人防办审批--窗口办结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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