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审批流程,接受群众监督
发布时间:2013-08-13 点击量:1080444 作者:网站管理员   分享到: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一)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一览表(二)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一)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一览表(二)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一)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一览表(二)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一)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一览表(二)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一)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漯河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一览表(二)
单位:漯河市人防办
事项名称 | 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审批项目 | 事项序号 | 1 | |
子项名称 | 子项序号 | |||
事项性质(许可、非许可、服务) | 许可 | 事项类别 | 上报件 | |
受理单位 | 市人防办 | 受理地点 |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 |
办理地点 |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 前置审批部门 | 工程科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 联合审批部门 | 市人大法工委、市监察局、市渎职局、发改委、建委、规划、房管、法制办、财政局 | |
是否踏勘 | 是 | 是否审图 | 是 | |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 |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
申请条件 | 符合人防法律法规,均可办理。 | |||
申报材料 | 1、建设单位修建人防工程的请示 (原件1份) 2、发改委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土地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许可证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定位图 (原件2份) 5、市规划联席会会议纪要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6、建设项目地质勘查报告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7、建设项目施工图纸 (原件1份) | |||
办理程序 | 行政相对人申请→窗口受理→市人防办初审→报省人防办审批→人防窗口发证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
联系人姓名 | 柏永磊 | 所在部门 | 行政审批科 | |
咨询电话 | 3177021 | 联系人电话 | 2953088 | |
备 注 |
事项名称 | 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审批项目 | 事项 序号 | 1 | 办理 时限 | 上报件 | ||
子项名称 | 子项 序号 | ||||||
所需填写表格名称 | |||||||
审 批 步 骤 | 申 请 阶 段 | 环节名称 | 窗口受理 | ||||
办理部门 | 人防办窗口(行政审批科) | ||||||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 A岗 张 波 窗口工作人员 B岗 柏永磊 窗口负责人 | ||||||
办理时限 | 0.5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受理、审核申报资料 | ||||||
审核阶段 | 环节名称1 | 技术核定、初审意见 | |||||
办理部门 | 行政审批科 | ||||||
办理人及职务 | 刘丽、侯丹 工作人员 |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技术核定、初审意见 | ||||||
环节名称2 | 领导审核 | ||||||
办理部门 | 相关领导 | ||||||
办理人及职务 | 王志民 主任 杨洪涛 副主任 |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签批 | ||||||
审批阶段 | 环节名称 | 省人防办报批 | |||||
办理部门 | 行政审批科 | ||||||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 刘建华 科长 |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去省人防办报批 | ||||||
告知阶段 | 环节名称 | 办结发文 | |||||
办理部门 | 人防办窗口 | ||||||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 A岗 张波 窗口工作人员 B岗 柏永磊 窗口负责人 | ||||||
办理时限 | 0.5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办结发文并告知 | ||||||
备 注 | |||||||
事项名称 | 易地建设审批项目 | 事项序号 | 2 | |||
子项名称 | 子项序号 | |||||
事项性质(许可、非许可、服务) | 许可 | 事项类别 | 上报件 | |||
受理单位 | 市人防办 | 受理地点 |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 |||
办理地点 |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 前置审批部门 | 工程科 | |||
是否联合审批 | 是 | 联合审批部门 | 市人大法工委、市监察局、市渎职局、发改委、建委、规划、房管、法制办、财政局 | |||
是否踏勘 | 是 | 是否审图 | 是 | |||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 |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
申请条件 | 符合人防法律法规,均可办理。 | |||||
申报材料 | 1、建设单位易地建设申请 (原件1份) 2、发改委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土地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许可证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定位图 (原件2份) 5、市规划联席会会议纪要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6、建设项目地质勘查报告 (原件1份) 7、建设项目施工图纸 (原件1份) 8、易地建设地质条件说明 (原件1份) | |||||
办理程序 | 行政相对人申请→窗口受理→市人防办初审→缴纳易地建设费→行政审批科科长签字→分管副主任签字→主任签字→报省人防办审批 | |||||
收费依据 | 豫计收费〔2003〕1178号、豫防办〔2009〕100号 | |||||
收费标准 |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含桩基)埋置深度超过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不少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1500元/平方米; 2、新建除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新建民用建筑,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不少于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6级防空地下室,按建筑总面积的2%计算,1500元/平方米; 3、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人防重点城市的新建(包括翻新)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缴费面积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核算,标准为1000元/平方米 | |||||
法定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上报4个工作日,批复后1个工作日 | |||
联系人姓名 | 柏永磊 | 所在部门 | 行政审批科 | |||
咨询电话 | 3177021 | 联系人电话 | 2953088 | |||
备 注 | ||||||
事项名称 | 易地建设审批项目 | 事项 序号 | 2 | 办理 时限 | 上报件 | ||
子项名称 | 子项 序号 | ||||||
所需填写表格名称 | |||||||
审 批 步 骤 | 申 请 阶 段 | 环节名称 | 受理审查 | ||||
办理部门 | 市人防办窗口 | ||||||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 A岗 张 波 窗口工作人员 B岗 柏永磊 窗口负责人 | ||||||
办理时限 | 0.5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受理、审核申报材料 | ||||||
审核阶段 | 环节名称1 | 技术核定、初审意见、缴纳易地建设费 | |||||
办理部门 | 行政审批科 | ||||||
办理人及职务 | 刘丽、侯丹 工作人员 | ||||||
办理时限 | 2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技术核定、初审意见、缴纳易地建设费 | ||||||
环节名称2 | 领导审核 | ||||||
办理部门 | 相关领导 | ||||||
办理人及职务 | 王志民 主任 杨洪涛 副主任 |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签批上报 | ||||||
审批阶段 | 环节名称 | 上报省人防办审批 | |||||
办理部门 | 行政审批科 | ||||||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 刘建华 科长 |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去省人防办报批 | ||||||
告知阶段 | 环节名称 | 办结发文 | |||||
办理部门 | 人防办窗口 | ||||||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 A岗 张 波 窗口工作人员 B岗 柏永磊 窗口负责人 | ||||||
办理时限 | 0.5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办结发证 | ||||||
备 注 | |||||||
事项名称 | 民用建筑结合修建防空工程设计文件审核项目 | 事项序号 | 3 | |
子项名称 | 子项序号 | |||
事项性质(许可、非许可、服务) | 许可 | 事项类别 | 上报件 | |
受理单位 | 市人防办 | 受理地点 |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 |
办理地点 |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 前置审批部门 | 工程科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合审批部门 | 否 | |
是否踏勘 | 是 | 是否审图 | 是 | |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 | |||
法律依据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人民防空工作建设管理规定》第八章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 | |||
申请条件 | 符合人防法律法规,均可办理。 | |||
申报材料 | 1、项目地质勘查报告 (原件1份) 2、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核定书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人防图纸审查初审表 (原件1份) 4、规划平面定位图 (原件2份) | |||
办理程序 | 窗口受理→市人防办初审→设计图纸→报省人防办审批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上报3个工作日,批复后1个工作日送达 | |
联系人姓名 | 柏永磊 | 所在部门 | 行政审批科 | |
咨询电话 | 3177021 | 联系人电话 | 2953088 | |
备 注 |
事项名称 | 民用建筑结合修建防空工程设计文件审核项目 | 事项 序号 | 3 | 办理 时限 | 上报件 | ||
子项名称 | 子项 序号 | ||||||
所需填写表格名称 | |||||||
审 批 步 骤 | 申 请 阶 段 | 环节名称 | 受理审查 | ||||
办理部门 | 市人防办窗口 | ||||||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 A岗 张 波 窗口工作人员 B岗 柏永磊 窗口负责人 | ||||||
办理时限 | 0.5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受理、审核申报材料 | ||||||
审核阶段 | 环节名称1 | 人防施工图纸设计 | |||||
办理部门 | 行政审批科 | ||||||
办理人及职务 | 侯丹 工作人员 |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人防施工图纸设计 | ||||||
环节名称2 | 施工图审查 | ||||||
办理部门 | 行政审批科 | ||||||
办理人及职务 | 刘建华 科长 |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施工图审查 | ||||||
审批阶段 | 环节名称 | 省人防办审批 | |||||
办理部门 | 行政审批科 | ||||||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 刘建华 科长 |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出具审查表及批准书,图纸资料存档 | ||||||
告知阶段 | 环节名称 | 办结发证 | |||||
办理部门 | 人防办窗口 | ||||||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 张波 A岗 柏永磊 B岗 | ||||||
办理时限 | 0.5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办结发证 | ||||||
备 注 | (原即办件,变为上报件) | ||||||
事项名称 | 拆除、迁移、报废人防工程及人防通信、警报设施许可项目 | 事项序号 | 4 | |
子项名称 | 子项序号 | |||
事项性质(许可、非许可、服务) | 许可 | 事项类别 | 承诺件 | |
受理单位 | 市人防办 | 受理地点 |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 |
办理地点 |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 前置审批部门 | 工程科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合审批部门 | 否 | |
是否踏勘 | 是 | 是否审图 | 是 | |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 |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 | |||
申请条件 | 符合人防法律法规,均可办理。 | |||
申报材料 | 1、拆除人防设施申请 (原件1份) 2、人防工程勘测报告 (原件1份) | |||
办理程序 | 窗口受理→填写申请表→对需拆除的人防设施现场勘测评定→补建或缴纳相应的费用 | |||
收费依据 | 豫计收费〔2003〕1178号、豫防办〔2009〕100号 | |||
收费标准 | 1、补建项目不收费 2、人防设施拆除,按拆除设施总造价足额缴纳补建费 |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
联系人姓名 | 柏永磊 | 所在部门 | 行政审批科 | |
咨询电话 | 3177021 | 联系人电话 | 2953088 | |
备 注 |
事项名称 | 拆除、迁移、报废人防工程及人防通信、警报设施许可项目 | 事项 序号 | 4 | 办理 时限 | 5个工作日 | ||
子项名称 | 子项 序号 | ||||||
所需填写表格名称 | |||||||
审 批 步 骤 | 申 请 阶 段 | 环节名称 | 受理审查 | ||||
办理部门 | 市人防办窗口 | ||||||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 A岗 张 波 窗口工作人员 B岗 柏永磊 窗口负责人 | ||||||
办理时限 | 0.5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受理、审核申报材料 | ||||||
审核阶段 | 环节名称1 | 人防设施现场勘测评定 | |||||
办理部门 | 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 ||||||
办理人及职务 | 王喜正 科长 | ||||||
办理时限 | 0.5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人防设施现场勘测评定 | ||||||
环节名称2 | 补建或缴纳相应的费用 | ||||||
办理部门 | 行政审批科、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 ||||||
办理人及职务 | 刘建华 科长 王喜正 科长 |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补建或缴纳相应的费用 | ||||||
审批阶段 | 环节名称 | 领导审核 | |||||
办理部门 | 相关领导 | ||||||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 王志民 主任 杨洪涛 副主任 |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签批 | ||||||
告知阶段 | 环节名称 | 办结发证 | |||||
办理部门 | 人防办窗口 | ||||||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 A岗 张 波 窗口工作人员 B岗 柏永磊 窗口负责人 | ||||||
办理时限 | 0.5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办结发证 | ||||||
备 注 | (原即办件,变为上报件) | ||||||
事项名称 | 平时使用公用人防工程审批项目 | 事项序号 | 5 | |
子项名称 | 子项序号 | |||
事项性质(许可、非许可、服务) | 许可 | 事项类别 | 承诺件 | |
受理单位 | 市人防办 | 受理地点 |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 |
办理地点 | 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5号窗口 | |||
是否前置审批 | 是 | 前置审批部门 | 工程科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合审批部门 | 否 | |
是否踏勘 | 是 | 是否审图 | 是 | |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 |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七条 | |||
申请条件 | 符合人防法律法规,均可办理。 | |||
申报材料 | 1、使用申请书 (原件1份) 2、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证件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人民防空工程基本情况登记表》 (原件一式3份) 4、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原件一式2份) 5、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原件一式2份) | |||
办理程序 | 窗口受理→填写《人防工程使用申请表》→办理立约手续 | |||
收费依据 | 无 | |||
收费标准 | 无 |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个工作日 | |
联系人姓名 | 柏永磊 | 所在部门 | 行政审批科 | |
咨询电话 | 3177021 | 联系人电话 | 2953088 | |
备 注 |
事项名称 | 平时使用公用人防工程审批项目 | 事项 序号 | 5 | 办理 时限 | 5个工作日 | ||
子项名称 | 子项 序号 | ||||||
所需填写表格名称 | |||||||
审 批 步 骤 | 申 请 阶 段 | 环节名称 | 受理审查 | ||||
办理部门 | 市人防办窗口 | ||||||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 A岗 张 波 窗口工作人员 B岗 柏永磊 窗口负责人 | ||||||
办理时限 | 0.5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受理、审核申报材料 | ||||||
审核阶段 | 环节名称1 | 填写《人防工程使用申请表》 | |||||
办理部门 | 平战结合管理中心 | ||||||
办理人及职务 | 张晓东 科长 |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填写《人防工程使用申请表》 | ||||||
环节名称2 | 办理立约手续 | ||||||
办理部门 | 平战结合管理中心 | ||||||
办理人及职务 | 张晓东 科长 |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办理立约手续 | ||||||
审批阶段 | 环节名称 | 领导审核 | |||||
办理部门 | 相关领导 | ||||||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 王志民 主任 杨洪涛 副主任 |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签批 | ||||||
告知阶段 | 环节名称 | 办结发证 | |||||
办理部门 | 人防办窗口 | ||||||
办理人及职务 (AB岗责任制) | A岗 张波 窗口工作人员 B岗 柏永磊 窗口负责人 | ||||||
办理时限 | 0.5个工作日 | ||||||
办理内容 | 办结发证 | ||||||
备 注 | 原即办件,变承诺件 | ||||||
民用建筑人防地下室及易地建设审批办理流程
一、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
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修建人防工程的请示 (原件1份)2.发改委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3.土地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许可证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4.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定位图 (原件2份)5.市规划联席会会议纪要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6.建设项目地质勘查报告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7.建设项目施工图纸 (原件1份)
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行政审批服务科技术核定、初审意见--领导审核--省人防办报批--办结发文并告知
二、易地建设审批项目
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易地建设申请,原件1份;2.发改委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3.土地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许可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4.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定位图,原件2份;5.市规划联席会会议纪要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6.建设项目地质勘查报告,原件1份;7.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原件1份;8.易地建设地质条件说明,原件1份。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审查材料--行政审批服务科技术核定、初审意见、缴纳易地建设费--领导审核--上报省人防办审批--窗口办结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