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2-06-08 作者:漯河人防办 分享到:
漯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构职能
(一)参与公共安全、民事防护、防灾救灾应急救援相关职责。
(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
(三)负责全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职责。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拟订和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及各种保障方案。
(六)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负责审批权限内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内容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
(七)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八)协助有关部门拟订防灾救灾应急救援方案;拟订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九)制定防空防灾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整组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
(十)指导制定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指导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设。
(十一)参与组织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和社会负担经费。
(十三)对县级人民防空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意见。
(十四)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防空防灾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参与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十五)承办市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