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漯河市港航建设和养护中心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漯河市港航建设和养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漯河市港航建设和养护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漯河市港航建设和养护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漯河市港航建设和养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承担辖区内港航设施建设和养护工作;承担航道日常巡查和航道、航标、船闸日常维护工作;承担辖区航道航标科技、技术改造、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及信息化工作;负责水路运输、水运服务业行业服务工作;负责港航、水运等技术性服务保障工作。
二、漯河市港航建设和养护中心单位构成情况
我中心下设办公室、财务部、计划建设部、党群部、航道养护部、船舶检验部、安全保障部、船舶船员服务部八个部室。
第二部分
漯河市港航建设和养护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港航建设和养护中心2022年收入总计961.4万元,支出总计961.4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9338.82万元,下降90.67%。主要原因:沙河漯河至平顶山段航运工程资金拨付减少;支出减少9338.82万元,下降90.67%。主要原因:沙河漯河至平顶山段航运工程资金拨付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港航建设和养护中心2022年收入合计9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1.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收入299.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150.31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149.6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港航建设和养护中心2022年支出合计9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67万元,占67.89%;项目支出308.73万元,占32.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漯河市港航建设和养护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11.72万元,使用上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149.68万元。与 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17.52万元,增长14.48%,主要原因:2021年下半年我中心新招录4人,人员增加,且需要补发上年度应发未发的人员工资奖金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减少4944.2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沙河漯河至平顶山段航运工程资金未完全到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漯河市港航建设和养护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1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67万元,占80.41%;项目支出159.05万元,占19.5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漯河市港航建设和养护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652.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24.24万元,占95.64%;公用经费支出28.43万元,占4.36%。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减少0.2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上年结转此部分资金149.6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使用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支付沙河漯河至平顶山航运工程82.82万元,支付内河航道应急抢通项目66.8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我中心2022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部门所属单位不包括第五条)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漯河市港航建设和养护中心2022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中心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为沙河漯河至平顶山航运工程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漯河市港航建设和养护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漯河市港行建设和养护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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