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
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
2、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务信息。
3、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公开栏等载体形式公开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填写《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www.lhgs.gov.cn/)上下载电子版,向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2921835 传真号码:2922035
邮政编码:462000 电子邮箱:lhgstj@163.com
通讯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650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发送至lhgstj@163.com。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2、审查
漯河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3、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4、答复
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395-2928076。
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