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3 浏览:1196次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抽查方式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 | 抽查起止时间 | 备注 |
1 | 粮食库存检查 |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 3、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 4、企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等情况;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级抽查(复查)一般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 | 全市粮食存储企业,重点是政策性粮食储存企业 | 不低于全市库存粮食总量40% | 2022年3月至12月 | |
2 | 粮食收购活动专项检查 | 1、粮食收购资格情况; 2、粮食经营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收购预案)情况; 3、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一般检查事项 | 双随机抽查 四不两直 | 1、参与政策性粮食收购的粮食企业 2、社会化收购的粮食企业 3、其他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粮食经营者 | 不低于当年开展粮食购销业务经营者的5% | 2022年6月至9月(夏粮) 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秋粮) | |
3 | 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 1、粮食经营台账建立情况; 2、统计报表报送情况; 3、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4、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业务培训等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双随机抽查
| 涉粮入统企业 | 不低于入统涉粮企业的5% | 2022年7月至9月 | |
4 | 军粮供应专项检查 | 1、军粮供应政策执行情况检查; 2、军粮质量情况; 3、军粮加工企业供应资格,是否符合《关于印发军粮筹措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粮发〔2018〕317号)。 | 一般检查事项 |
双随机抽查
| 市军粮供应网点 | 不低于全市军粮供应站和军粮加工企业的50% | 2022年7月至9月 |